1.水電項目邀請設計師上門實測實量并給出7000元報價,在簽訂合同時我們明確要求水電包死,裝修公司也同意我們的訴求,但后期施工完畢后裝修公司要求額外再交9111元。
2.在簽訂合同時,我們一再要求此報價單為最終價格,在方案沒有變動的情況下裝修公司不會額外收取任何費用(以上有錄音為證且裝修公司同意錄音裝修公司也明確表示可以)但水電完工后裝修公司依舊索要費用。
3.裝修公司要求我們在所謂裝修授權單以及水電驗收單簽字,在每次簽字前我們和公司都有電話溝通,裝修公司在電話中明確表示此簽字用途僅為授權工長施工使用,不會涉及費用變動(以上有通話錄音為證),后續(xù)裝修公司卻以此為依據(jù)索要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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