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簽約裝修從2020年10月12日開工,至12月12日竣工。但是延遲到2021年1月31日還未竣工(延遲51天)。春節(jié)臨近,施工人員開始返鄉(xiāng),工程停滯。我無奈從出租屋搬回到未竣工的家中。
因為一直沒收尾工程,5月23日帶我去公司,因為沒有思想準備,只注意了增項,忽略了減項,根據對方提供的數據交了37200元。當發(fā)現違約金未扣除提出來,對方就開始蠻橫,柜不返還違約金?;丶液罂戳撕贤皖A算書,發(fā)現減項未減除,當時計算是2萬多。多次找到公司未果,微信群也不答理,負責人拒收我的微信。
7月4日我以報修的名義找來裝修隊負責人,他帶來對賬本(已不是當時的片紙)。他對我提供的減項也認同,極個別的減項賴掉了(例如坐便器明明是錯位3公分,卻硬要說是移位也沒用專用管道),由于出入639.6元,他不肯確認,當我提出要重新計算時,他立刻提出就按我的計算為準。我対此有疑問,計算下來問題很多,例如電線,同一家公司,同樣是我家(50平方不到的面積)2020年的電線預算書要比2019年預算書要多出50%,而裝修隊還要在2020年的預算上再加上增項180米和300米。如果按2019年的預算,這些電線可以裝2個半到3個我這樣的房子了。
廚房封門頭,預算書上是木樑加紅磚251.8,而工程隊又增加了廚房封門頭400元,重復收費不說,而且門頭是石膏板的。
還有墻的増項臥室由白色粉墻改成打到紅磚。增項計算岀來了,預算書上是否要減除?
違約金超出一天50元(合同約定),5月23月給出的竣工日是5月23日,應該以哪天為準?是從我搬入為準?
水電完工沒有驗收,合同竣工也沒驗收。交款就開保修單。
廚房移門,衛(wèi)生間門和衣帽間門由于春節(jié)前公司的合作單位不接單了,叫我自己找人裝,裝好了卻要收我的管理費,扣除我的優(yōu)惠。
瓷磚預算書上標明所有瓷磚甲方供,預算書后面又來扣我瓷磚主材和管理費。
廚柜因為不滿意公司提供的,提出自己訂做,也得到公司方的同意。事后也要收管理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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邵** (投訴人) 2021-07-17 08:21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