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裝修合同竣工時間為2020年7月10日,截止2020年7月29日裝修公司拖延工期未完工。
(2)裝修合同寫明隱蔽工程驗收是需要書面驗收簽字的,裝修公司法人只口頭通知業(yè)主到場查看隱蔽工程完工,事后追問裝修公司法人為何沒有書面隱蔽工程驗收記錄,回答沒有隱酸工程驗收的(業(yè)主均已取證),
(3)安裝的強電電氣設備沒有提供給業(yè)主合格證和檢測報告;
(4)全新鋁合金成品窗有質量瑕疵(陽臺外窗框兩側垂直邊分別向不同方向傾斜,推拉窗關閉鎖定后和外窗框存在間隙,且有目測觀察到的空隙,存在不保溫、不防嗓音問題),裝修公司法人只口頭承認成品窗的質量瑕疵,要他落筆書面確認有質量瑕疵卻遲遲不肯簽字,并以剩余未完工的一個門妾和一扇妾裝門不進行
安裝為威脅(業(yè)主已經將門妾和套裝門的材料款支付給裝修公司),
(5)預算上使用的防水涂料品牌型號都被裝修公司擅自偷換
(6)木工制作的定制柜的板材用料也偷工減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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