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個工程實施雜亂無章,故意拖延施工進度
整個工程施工中預算報價故意漏項,欺瞞我們消費者先不談
我們將施工合同中第三筆款項(也就是最后比款項)打過去后,就石沉大海,施工無人響應,無人管理。
合同上規(guī)定的最后完工日是2011年6月10日,現已逾期十幾天,施工仍無任何動靜。打電話給他們負責人員,不是說沒錢(我們已將所有款項都付清),就是故意不接電話,管理實在混亂,有欺騙我們消費者嫌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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